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审查工作于3月1日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符合报名条件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缴费参加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3月8日前完成缴费(110元/人),逾期缴费或未缴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请考生在缴费后的次日下午,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三、缴费方式
1.工行网上银行缴费:【拥有工行网上银行开通对外支付】
登录工行个人网上银行→缴费站→学杂费→丽水学院学费→缴费→学号(身份证号码)→查询→输入金额→缴费
2.工行手机银行缴费:【拥有工行手机银行开通对外支付】
登录手机银行APP首页→缴费站→学杂费→丽水学院学费→学号(身份证号码)→下一步→输入金额→缴费
3.工银e缴费:【拥有工行卡客户】
输入网址:https://fee.icbc.com.cn 登陆后,城市选择【丽水】→学杂费→丽水学院→丽水学院学费→学号(身份证号码)→查询→输入金额→缴费
4.手机扫码缴费:【拥有工行卡客户】
扫描二维码→学号(身份证号码)→工银e支付(如未注册工银e支付系统会自动提示,选择注册输入完整卡号、身份证号、姓名,同步完成支付)→输入金额→缴费
5.自助终端缴费【拥有工行卡客户,有转帐功能的ATM机】
使用工行自助终端客户,选择缴费→教育缴费→学杂费→丽水学院学费→学号(身份证号码)→下一步→输入金额→缴费
6.浙江省内工行网点柜面缴费【工作日9:00-16:30】【限浙江省(宁波除外)学生】:工行网点柜台办理:学校代码(12020717)→缴费代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后向银行索取回单,核对无误后妥善保管。
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附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