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在“三位一体”报名资格初审环节中,发现部分考生因报名材料上传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或因未按照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影响报考进程,特作如下说明:
一、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3.学考科目均须合格(即D等及以上);
二、考生需上传以下几项报名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 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及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
②选考科目范围、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盖教务处公章);
③身份证(正反面)。
三、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特别说明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含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均需B等及以上方具备报考资格。
在考生材料上传完整后,我办将于1-2个工作日内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请及时登陆“三位一体”报考系统中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应按照报考流程及时缴纳报名费用,如有疑问可拨打热线0577-86698888、13989790577。感谢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理解与支持,预祝各位考生在本次“三位一体”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温州商学院招生办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