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6年8月,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多地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8月9日《北京晨报》)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表面上看,位置偏、配套差、质量劣,是导致保障房“有房无人”的主要原因。在许多地方,保障房往往远离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滞后,导致上班远、生活不方便。再加上,墙体开裂、顶棚渗水、纸糊防盗门等保障房丑闻令人触目惊心,公众更加敬而远之。
但追根溯源,这一系列问题又都源于一个共同的症结——权责不清。长期以来,对保障房的考核仅限于开工率和竣工率,入住率并未纳入其中。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将保障房入住率纳入考核指标,但是由于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把好事做好的压力和动力。有关部门也不会因为保障房空置而担责。
保障房空置,源于责任空心。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没有把保障房建设作为“安居工程”,或视为政府理应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将其当作展示政绩的“面子工程”。在这种思维驱使下,一些地方只会算“经济小账”,不会算“民生大账”;只愿把偏远地区的地块拿来凑数,不愿动中心黄金地段的奶酪;只是为应付任务完成指标,而舍不得投入资金完善设施,投入精力保障质量。
[影响]
一边是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房兴叹”,对“住有所居”有着迫切需求,一边却是本该“一房难求”的保障房面临“愁嫁”尴尬,房源存量不断增加。这大大违背了我们建设保障房的初衷。空置率“高企”,意味着大量保障房没有发挥到真正的保障作用,造成资金、土地等资源的浪费,并且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形象。
[参考对策]
总结,保障房空置现象不能“审而不计”。除了尽快把闲置房源分配下去外,有关部门还应针对空置背后的原因,给出相应的调查处理,供需不匹配的追究决策失误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将保障房的入住率和空置率纳入考核指标,出台追责问责细则,倒逼地方政府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保障房真正发挥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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