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2011年毕业的,我报的岗位要求2010-2012毕业且未就业,我在事业单位工作过后又辞职,需要到哪里开具未就业证明呢?档案在当地人事局,谢谢
回复:你好,原则上不算未就业。可用就业登记证(该证“接收单位意见”栏与“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空白)或报到证(该证的主送单位若为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档案存放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2010年-2011年的普通招生计划大专以上毕业生,这类人员如未就业,可以向档案存放单位申请开具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