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趋势,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推动素质教育改革,实现我院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摘要,具体看附件
一.招生对象、报名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三)审核材料中职毕业生和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可采用各级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替代。获得以上证书的考生,须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1.要求: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还考生,复印件由学院留存。2.时间:2017年3月28日—3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收。3.地点:学院招生处1123房间。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7日—8日。地点:学院招生处1123房间。
(五)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1300人,
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
(1)中职毕业生和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一份试卷,每份150分,满分为450分。
(2)高中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替代。从省招办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中,选择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5门课程的等级考试成绩(即A、B、C、D),等级为A的记为100分、等级为B的记为80分、等级为C的记为70分、等级为D的记为50分,满分为5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1)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和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测试项目为血压测量,满分为150分。注:职业技能测试(150分)可采用各级技能竞赛成绩(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者150分,省级技能竞赛获奖者140分,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130分,校级技能竞赛获奖者120分)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者150分,获得省级职业资格证书者140分,获得市级职业资格证书者130分)替代。(2)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现场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