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2581,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191。
办学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第五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即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计划 | 备注 |
1 | 电子商务 | 3 | 3300 | 150 | |
2 | 物流管理 | 3 | 3300 | 70 |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3600 | 80 | |
(PHP网站开发方向) | |||||
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600 | 80 | ||
(JAVA软件开发方向) |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3600 | 90 | |
6 | 工程造价 | 3 | 3600 | 60 | |
7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3600 | 30 | |
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3600 | 150 | |
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600 | 60 | |
10 | 会计 | 3 | 3300 | 130 | |
11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3600 | 40 | |
(影视后期处理方向) | |||||
1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3600 | 30 | |
13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3600 | 30 | |
14 | 煤矿开采技术 | 3 | 3600 | 30 | |
(煤矿管理方向) | |||||
15 | 测绘工程技术 | 3 | 3600 | 30 | |
16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3 | 3600 | 30 | |
17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 | 3600 | 40 | |
18 | 市场营销 | 3 | 3300 | 30 | |
(跨境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 | |||||
19 | 社会体育 | 3 | 3300 | 30 | |
20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3 | 3600 | 30 | |
21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3 | 3600 | 30 | |
2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3600 | 30 | |
2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3600 | 30 | |
24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3600 | 30 | |
25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 | 3600 | 30 | |
26 | 财务管理 | 3 | 3300 | 30 | |
合 计 | 3 | 1400 |
第五章 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1.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
(1)文化知识考试
①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分数,分值合计150分,三科成绩比例为1:1: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等级对应折算分数为50分、45分、40分、35分。
②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及中职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试卷分值:15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对口生源均需参加。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技能操作等;试卷分值:150分;测试方式:实际操作或面试。
考生如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专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可申请不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并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8日上午12: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手续。
(3)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4)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 | 考核内容 | |
4月9日 | 8:30-10:30 | 文化知识考试 |
4月9日 | 8:30-16: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4月9日 | 11:30-16:00 | 职业技能测试 |
2.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成绩×60% +照顾政策加分。
3.根据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文科专业3300元/年,理科专业3600元/年;住宿费分设8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均含冷暖空调)两个标准;教材费据实交费。
第七章 奖助措施
第十三条 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和学院助学金。
第八章 毕业待遇
第十四条 具有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8767022、8767021
传真:0391-8767021、876701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编:454000
邮箱:hngxxyzb@126.com
网址:www.hciit.edu.cn
到校路线:焦作市火车站或汽车客运总站乘3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