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分数可以查疑,具体的是怎么操作啊?谢谢
回复:2012年5月29日至6月2日为分数查疑时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才能申请分数查疑: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上述报考人员可于5月29日至6月2日(休息日除外)将“考生查疑申请表”提交至省级或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试中心。如有疑问,请询省考试中心(电话、传真:0871-539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