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考公告
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经请示勐海县人民政府同意,勐海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8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
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编制)8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办案文字记录、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招考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西双版纳州户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其它心理疾病;
3.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
4.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记录能力;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高学历者、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晓当地主体少数民族(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语言、有驾驶证和体育特长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其他单位确认有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6日(共四天)。
2.报名地点: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大厅(沿河路61号),联系电话:5173805、5173836。
3.报名要求:报考者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及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考试及体检、政审
招聘采取记录测试和面试二个阶段进行,记录测试占45%,从记录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2比例进入面试;如参加记录测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数1:2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记录测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占55%。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记录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55%。)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可聘用,如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聘用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协议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份),聘期为三年(三年一聘),期满可续聘,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记录测试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勐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向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备案无意见后,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联系不上或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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