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8名:专才类1名、专业二类3名、专业三类4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发改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至1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珠海市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A2栋410室黄先生处)。可乘坐K1、K2、K3、3、3A、10、10A、66、68、69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联系人:王小姐,3629735;黄先生,3629020。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大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如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合格线以上,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比例,则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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