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妇联关于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经市、县领导批示,县妇联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8名。
一、 选调条件
1、绥中生源或绥中户籍(迁入绥中户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
4、女性,择业期内(2015年、2016年)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高校毕业生,专业见附表名额分配图。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3月8日8:30—3月10日下午5:00。
2、 报名地点:县政府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3、 报名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计算机操作。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计算机操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操作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下一轮考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50%比例。
计算机成绩按100分计算,占50%比例。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比例+计算机操作×所占比例
如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计算机操作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考察和体检均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
此次所招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列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每年签订1次劳动合同(协议),合同期限为1年,在岗最长期限为3年。
(五)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来源为我县就业服务专项资金,执行我县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工资标准,每月1900元,按相关政策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县人事考试中心 0429-6120769
绥中县人事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