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委党校用人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和名额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在大专及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在2017年3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关于工作经历及其时间计算的说明:凡在大专及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市委党校共招聘教师12名,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详见《中共保定市委党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中“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7:00。
(三)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原则上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确属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比例。
(四)网上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
4、考生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13日17: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人员范围。硕士研究生考生需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时限150分钟)。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打印《笔试准考证》。硕士研究生考生于3月20日9:00以后,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面试资格参考,不计算为总成绩。
2、笔试成绩及证件审核信息查询。考生可于4月1日以后,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保定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bdps.cn/)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证件审核时间、地点等信息。
3、证件审核。进入面试考生(含博士研究生考生)须进行证件审核。考生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大专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其中,属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硕士研究生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分个人试讲和现场答辩两个步骤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当场打分,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成绩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bd.lss.gov.cn/)和保定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bdps.cn/)及时发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大专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任教经历或大专以上院校(含地市级以上党校)任教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年龄较小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考核
市委党校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人员素质能力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委党校按程序办理入编、增资、调配等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中共保定市委党校 0312-5926989。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定市委党校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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