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卫生人才需求的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本县已入库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类别及数量
1、招聘小学教师20名;
2、招聘幼儿教师20名;
3、招聘医护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清涧县户籍且已入清涧县人才库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2017年3月1日前已属清涧县户籍;
5、2017年3月1日前已入清涧县人才库;
6、无违纪违法行为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3月1日——3月10日在清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jzhf.gov.cn)、清涧县电视台、清涧县城红巷口公告栏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 日至 3月15 日。
2、报名网站:清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jzhf.gov.cn)。
3、报名初审:(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双重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彩色照片(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报名考生须知”的提示进行。(2)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年龄、照片、学历、专业、户籍、入库和资格证等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截止3月15日17时。网上资格初审截止3月16日11时。
4、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本人缴费后确认银行账号已被扣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7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下载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22日10时—24日11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清涧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912-5223230。
6、岗位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幼教、小教岗位可以互相调剂。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时间为3月25日9:00——11:00,笔试地点为清涧县昆山中学。考生只携带准考证、有效长期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答题所需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塑料垫板由考场提供,严禁将手机、手表、首饰、钥匙、文具等其它物品带入考点。
笔试内容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本次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也不指定复习资料。
2、公布成绩、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1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第一大题得分确定排名顺序,仍有并列,按第二大题得分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网上打印的《常住人口信息表》(需户籍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涧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陕人社办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协理员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工资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并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金。工资和四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四项保险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缴。
五、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尽职尽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模范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附件:2017榆林市清涧县招聘公益性岗职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入库时间 | 户籍 | 教师资格证 | |||
1 | 小学教师 | 20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2017年3月1日前已入清涧县人才库 | 2017年3月1日前为清涧县户籍(以公安机关落户时间为准) | 2017年3月1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2 | 幼儿教师 | 20 | 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音乐、美术、舞蹈 | 2017年3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 ||
3 | 医护人员 | 10 | 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医药学类 |
清涧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