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韶关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韶关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韶关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市商务局下属机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推介我市的投资环境,为企业投资提供各项前期服务工作。
二、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其中七级管理岗位1名,八级管理岗位1名,九级管理岗位3名,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韶关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公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公开招聘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3月15日至3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韶关市政府大楼8楼821室。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填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证明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韶关商务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由韶关市商务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相应职位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和文字功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韶关市委党校。
(3)笔试成绩评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超过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岗位招聘需求,按照分数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sgtz.com/)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商务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1)组织实施:面试由韶关市商务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韶关市委党校。
(3)成绩评定及公示。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sgtz.com/)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注意事项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候考室设在韶关市委党校课室。
(二)体检及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韶关市商务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sgtz.com/公布,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商务局人事科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市人社局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六、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882120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177116
举报信箱:sgsjwpzdljjz@163.com
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韶关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商务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