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7年教育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岗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教学岗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及面试时间: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1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二)地点:新疆煤炭技师学院行政办公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街372号,北门可乘33路、家佳乐可乘19路、613路小地磅下车即到)。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周爽 0991-7835557、13565853986
(四)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材料到新疆煤炭技师学院行政办公室报名,材料主要包括:《新疆煤炭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要求: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者选定本专业主干课程中部分章节知识(应聘岗位要求维汉双语教学的必须使用双语进行试讲)。
六、薪资待遇
面议。
七、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煤炭技师学院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瓦哈甫·买明(纪检书记)
监督电话:0991-7500982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煤炭技师学院行政办负责解释。
新疆煤炭技师学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