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州属驻大姚各单位及个人: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7〕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姚县财政局
2017年2月27日
大财会〔2017〕2号附件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