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校2017届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做好相关论文答辩授位工作,现将2017届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日程安排
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1、学位论文形式审查。研究生在到各院(系)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提交1本经导师审定,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交各院(系)所进行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检查学位论文中的低级错误,如错别字,语句错误,格式,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撰写不规范,论文的排版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要求等等)。并将论文电子版送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提交申请材料。学位论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者,须向本人所在各院(系)所提交:①培养过程中应完成的各种表格和材料;②答辩申请所需各项材料(包括:答辩申请表、成绩单、学位论文1本(实名)、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奖和鉴定成果等,其中论文应提交正式发表该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如发表的SCI论文可以提交该论文全文原件、录用通知原件和版面费付款证明);获奖和鉴定成果提交复印件);③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必须为副高职称以上具有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且不能一人兼两职,校外专家不能为我校的校外兼职导师)。此项工作应在4月14日前完成。
3、答辩资格审查。各院(系)所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并组织论文送审。
4、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各院(系)所根据论文评阅结果和审核后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聘请论文答辩主席和答辩委员,并安排时间统一组织答辩,同时将答辩时间、地点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相关事宜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管理条例》执行。
2、各院(系)所应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3、除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读的研究生以外,其余的校外基地的研究生必须回校进行毕业学位的申请和论文答辩。
4、参加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或正式录用)论文(或综述),未发表或录用文章者,暂不予答辩。
5、不能如期答辩的研究生,须在今年4月14日前写出延迟答辩的申请,经导师、二级院系分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6、为做好论文答辩前的准备工作,请有硕士毕业生的二级院(系)所务必在4月14日前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各类表格(除论文评阅书、答辩情况表和表决票外,其余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其名称如下:
(1)论文答辩系列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答辩情况表、表决票、实验记录审查表等);
(2)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
(3)西南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论文独创性声明、发表承诺书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7.有如下情况的研究生不能答辩:
(1)未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规定学分的;
(2)教学(科研)实践、临床实践不合格,未获得相应学分;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不达标的;
(4)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未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综述)的;
(5)硕士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后不同意答辩的;
(6)未按要求交齐各类培养表格的;
(7)未完清学费的。
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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