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表演艺术(音乐方向)
考生类型:中职音乐类、中职学前教育类
测试总分:40分
测试内容:
①考试环节:音乐专业考试分为两个部分:(a)表演展示;(b)视唱。
(a)表演展示:考生在声乐、器乐中任选一项特长参加表演展示考试,限时3分钟。
(b)视唱:声乐、器乐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视唱考试。在十条视唱题中任选一条,准备15秒,立即唱出视唱曲所示旋律,限时1分钟。
②计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40分,其中表演展示环节满分30分,视唱环节满分10分。
备注:
(a)考生如果需要使用钢琴以外的其他乐器参加考试,请自备乐器。
(b)声乐方向的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一名,否则清唱,现场不允许放伴奏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