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2年我市新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和《2012年东营市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东营市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的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5月27日上午8:00前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在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集合。
三、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
测评的项目为:
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如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咨询电话:8381726(市公务员局)
7175112 7175016(市公安局)
附件:1、《2012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实施规则》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