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
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7〕1号)精神,现将保山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教材订购:考试教辅资料由考生在报名时网上自行缴费征订。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行订购全国会计考办编著的《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的相关书目,并选择将书邮寄到个人(邮费自付),不要选择“自行到各地财政局领取”,以免因分发不及时影响考生学习。
二、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必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具备其中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注意事项:
1.以上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报考人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不得少于规定年限。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报名及缴费网址:“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报名及缴费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1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5日。
报名费用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财会﹝2016﹞100号)的精神,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每科56元(其中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元,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考生在网上自行交费。
四、考试形式
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考试批次如下表:
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8日—9月10日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