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公路管理局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县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5名。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含下属单位)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具有全额事业编制的在岗工作人员;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县交通运输局人事股(407)填写《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 2月28 日(7天)。
报名地点:交通运输局人事股,电话:8620988。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所需资料:
1、《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县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体检与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予以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有考察不合格者和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考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公示、试用和调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原单位负责。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