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的自考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现将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毕业证书时间:2017年2月27、28日二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领取时报毕业专业及准考证号)
3.考生将领回的毕业生登记表(不含档案袋内其他材料及袋子)交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或人才市场)。
4.需领取“就业协议书”的非在职浙江籍毕生业到指定窗口领取(限本人领取)。
5.未通过省自考委、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请将所交的毕业生材料领回。
6.逾期未领的考生,每月将另行安排一天时间领取,具体时间请每月登录杭州教育考试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