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此项考试的考生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将会对您此次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及考试有所帮助。点击阅读《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 关于提供社保的说明
根据以往省住建厅终审要求,考生社保缴费记录显示的相关信息与报考时填报的工作单位以及提供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应相符。社保缴费记录将作为现场审核时考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证明依据。根据近几年我市终审审核情况,现作如下规定:
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除通知要求中提供的材料外,需补充专业工作年限内社保缴费记录单(需社保部门盖章),否则无法现场审核通过。例: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单位满2年的参保证明;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单位满5年的参保证明;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考试,需提供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单位满15年的参保证明。
开具参保证明方式:市区参保的,携带身份证到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市人才市场二楼)征缴中心服务大厅打印,在县区参保的,到当地县区社保服务大厅打印,不在连云港市参保的,到当地社保部门打印。
报名系统里显示为老考生、增项考生不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单。
二、 关于考生网报的说明
1、老考生是指:
(1)对于以往已参加过考试(不论省内何市)的老考生(即注册时有往年档案号,没有档案号一律按新考生报名流程进行,下同),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到现场资格初审。
(2)老考生更换"报考专业"的按新考生报考,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需提供课程设置表(成绩单),主要核实是偏理工类还是文科类。课程设置表在考生的个人档案中(复印并由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3、报考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工作单位必须为江苏省内的工作单位,外省单位不予报名。
4、2016年在江苏省内其他地市报考的老考生取得了二建成绩,在连云港考区报名,原成绩有效。
5、区分需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考生可查看打印的报名表上方有个【注意】,里面有提示说明。
6、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仍无法网上缴费的,请及时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85811913。
三、 现场资格初审的补充说明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月22日下午—23日全天,
24日下午,25日下午—26日全天(上午8:40—11:40,下午2:40—5:4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请考生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避免拥挤)。
3、由于现场资格初审地点与通知文件中提供的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不在同一办公地点,在初审期间,不提供报名资格咨询,请考生对于报考政策不了解的,务必提前咨询。
4、送交材料可本人或单位集中携带相关材料送交指定地点。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A、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在左上角装订(依次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执业资格复印件(主要针对【相应专业】考生)、工作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记录单;
B、所有提供复印件项目均需提供原件;
C、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留给审核人员;
5、考生要确保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不退还报名产生的所有费用。凡发现考生使用假证,将一律没收,除按规定给予取消参加考试或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处理外,还将发文通报至所在单位,要求单位严肃处理,并报市城乡建设局备案。
6、如考生毕业证遗失,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即教育部学信网上 www.chsi.com.cn的下载带二维码的电子学历表)和考生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中专学历及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考生须提供考生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
四、 其他说明
1、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人事考试中心均不负责教材和培训相关的业务。
2、由于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比较多,请自觉遵守现场初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