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贯彻“专家治院”理念,选优配强南岗区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南岗区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市城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南岗区人民医院院长,特此公告。
一、选拔职位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院长(正处级)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选拔资格
1、197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
2、第一学历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卫生经济、医学管理学或相关专业。
3、取得主任医师资格。
4、任哈尔滨市城区范围内的卫生系统正处级或副处级(2年以上)领导职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决定或未过影响期的。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在南岗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下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http://www.hrbng.gov.cn发布公告,在《新晚报》《哈尔滨日报》刊登消息。
(二)公开报名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公开选拔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为三天:2017年2月28日-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为南岗区卫生和计生局党群办(南岗区大成街52号侧9楼907室),咨询电话:0451-87024152。
4、报名需提交材料:(1)《公开选拔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党组(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报名人员提供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2份);(3)报名人员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三)资格审查
由南岗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公开选拔,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四)集中面试
由南岗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3名考察对象。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拟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人社局、区卫生和计生局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公开选拔职位作出评价,并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查核(或提供报告期内核查结果)。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公开选拔人选,报区委同意后,通知拟公开选拔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六)公示任职
结合面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公开选拔人选报区委及市委组织部审批,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法律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查实确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后,取消任职资格。公开选拔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