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云南考区(红河报名点)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精神,2017年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定于2017年9月10日举行。现将2017年度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会计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勤奋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获得博士学位,会计师履职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
3.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满20年,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若大专毕业前已有中专学历,20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的时间算起;
4.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满25年,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
5.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履职满5年以上。
(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
1.国际会计机构特殊荣誉获得者;
2.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者。在国家级专业会计杂志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5篇以上,或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出版,经过有关会计学术权威机构或有关专家学者认定,证明对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的。
二、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2017年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7年3月2日至4月3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
(二)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三)考试地点:设在昆明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确认缴费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之后,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红河州财政局二楼210室(蒙自市凤凰路8号)确认点确认后,再进行网上自行缴费。
四、收取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云价收费函〔2010〕27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报名费用为每人每次80元整。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
(三)考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分—12:00分。
六、合格标准确定
(一)国家标准。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二)省级标准。我省将根据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仅当年内于本地区(云南省行政区内)评审中有效。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用书。考生在网络报名时自由选择征订《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用书》的邮寄方式,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快递费用。
(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1日—9日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需要查询2017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于10月25后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