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楚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7〕1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9月9日-10日举行。现将楚雄州2017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州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含考试用书订购费、邮费)。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考生在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有误信息;缴费后发现填写信息有误的,2017年9月1日前可到报名点申请修改有误信息,报名点核实信息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统一修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成绩合格,但报考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无法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认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财会〔2016〕100号)的精神,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每科56元(其中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元,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考生在网上自行交费。
五、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7年2月25日前,各县市公布本地区201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报名时间: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1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7年4月5日。报名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ahref="http://www.acc.gov.cn">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驻楚雄市辖区内的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单位网上报名点选择“州级”,其余选择所在县市报名点即可。
(三)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考试用书,请考生在订书网页上勾选“将教材直接邮寄至本人”。因考生未勾选“将教材直接邮寄至本人”而造成领书时间延误的责任自负。为确保网报订购数量准确,各县市财政局不得在网外订书。
(四)准考证打印:2017年8月28日—9月9日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9日—10日举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六)成绩查询:2017年10月25日前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或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尽快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照片,并办理资格证申领手续。
(七)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应尽快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州财政局会计科。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报上传照片规格要求:清晰标准免冠照片,宽114像素,长156像素,文件类型:jpg,照片背景:白、蓝、红。文件大小15KB以内。
(二)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三)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州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17年2月15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
中级资格 报考条件 |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以上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5.成绩合格考生必须交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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