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卫生战线人才缺乏现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穆棱市人民医院紧缺人才。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由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外科3人: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2、内科3人: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3、中西医结合科1人:具有中西医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4、麻醉科2人:具有麻醉学执业医师资格;
5、医学影像科2人:具有医学影像执业医师资格;
6、药剂科1人:所学专业为药物分析及相关专业,具有药学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3、1981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报名所使用的证件需为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穆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项目生);(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43号)。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4张;
4、咨询电话:0453-3123861。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百分计,其中面试占50%,专业能力测试占50%。考核开始前由用人单位确定考核方案,考生按现场抽签所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量化打分。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以百分计。
2、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实际操作(演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技能。测试分为基本技能操作和体格检查两部分,基本技能操作为心肺复苏;体格检查包括心脏听诊、肺/腹部听诊和体检结果判读等项目。由考生按照测试要求进行现场操作与检查结果判读,专业能力测试以百分计。
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成绩确定的人选最终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直至确定最终人选。
(三)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最终确定后,在穆棱市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借调、调动、考录等方式离开聘用单位。
四、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