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2016年缙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胡爱映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月10日起到2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134813;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3127521。
缙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