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余情况,我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数量、范围和报考条件
1.选调岗位及数量:市委组织部党教中心2人,市直属机关工委1人。
2.选调范围:面向资兴市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人员。
3.报考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龄和1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与我部机关干部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推荐报名。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的报考人员参加选调考试,推荐人员填写好《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8:30至2017年2月15日18:0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办公楼5楼505,联系电话:0735-3322441)。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推荐)证明;②《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需签署意见);③两张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要达到3:1,如少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6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3名体检对象。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5.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6.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部务会研究确定3名试用人选。
7.办理调入手续。体检合格的人选即办理调入手续。对选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实施。
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