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职(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职(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选调(聘)人员。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命题或材料作文×50%+调研文章×50%)×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成绩均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