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工商联拟招聘会计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行为。
2.学历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3.技能条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五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有独立的帐务处理技能,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有劳资工作经验和文字工作处理技能优先。
4.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
二、工作地点
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7楼。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以及《海珠区工商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并贴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等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联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发放面试通知;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阶段。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六、用工形式及工作待遇
拟聘人员采用人才租赁方式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工资福利待遇按6万元/人/年(含缴纳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标准。
本告示最终解释权归海珠区工商联办公室。咨询电话:34374971,联系人:雷小姐(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联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