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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该不该收学生和家长的红包?回答一定是一致的:当然不该!微信群里发的几毛几块的微信红包,老师又该不该抢呢?这个问题最近让成都一位高校教授纠结了半天——不抢吧,觉得学生不过是借此形式表达祝福、金额又很小,会不会显得自己太过古板?抢吧,毕竟也是真金白银,算不算有违师德?(1月28日《成都商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北京晨报何勇海:老师“抢”家长发放的微信红包,有违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这里的“任何方式”,当然包括家长发放的微信红包。有的家长如果当面给老师送礼,担心老师拒收,就采取这种“微信抢红包”的变通方式,实现变相的贿赂老师的目的,老师们要洁身自好,自觉抵制这类“糖衣炮弹”的袭击,自觉远离这种危险的游戏。
此外,家长群发红包,老师抢红包,会让家长微信群彻底变味。家长微信群是家长与老师关注孩子动态、督促孩子学习、交流教育心得、实现家校互动的网络平台,一旦在群里兴起一股抢红包风气,是对这种互动秩序的破坏。尤其是,热衷于在群里发红包的,一般是家境较好的家长,会助长其他家长的摆阔、炫富、攀比心理,同时让家境不好的家长情难以堪。此时,老师就应该做个理性人,不抢红包,不满足那些炫富家长的游戏心理,以避免家校沟通因为红包大战变了味。
@人民网杨朝清:如果说教师给学生发红包是一种激励的话,教师收学生及家长发的红包、参与抢抢红包难免会让师德走调、变味。说到底,教师和学生、家长应该是一种非功利的社会关系,不应裹挟利益算计在其中。教师参与抢红包表面上看不打紧,实际上却隐伏着风险;要以一种防微杜渐的态度,来避免失范行为的累加与升级。
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教师和学生、家长是一种公共关系;要确保教育的机会公平,就必须教师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一旦教师参与抢红包,就会让其他学生尤其是家长陷入“两难困境”。不论是“快人一步”的投机心理,还是“别人都如此”的从众心态,抑或“别人发红包了我不发会怎样”的“囚徒困境”,发红包本应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一旦教师参与抢红包,就有可能让一些家长身不由己——为了让教师公平甚至倾斜性照顾学生,一些家长只好“下本钱”。当发红包成为一种潮流,层层加码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教师参与抢红包,不仅会给家长带来心理负担,也会给他们带来经济压力。
@红网宋鹏伟:老师能不能抢家长的红包?其实无可无不可。从娱乐的角度出发,发红包者并不针对特定人群,谁都能抢,算不得利益输送。再者说,总共几块钱的红包,老师又能抢多少呢?非说违背师德,有些上纲上线了。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看,似乎也不太合适。毕竟,老师并不算家长朋友圈里的朋友,双方存在特定的利益关系,如果老师抢家长红包没问题,那么官员抢企业家的红包也没什么不妥了。进一步发展下去,家长专门给老师建个红包群,似乎也是可以想见的,这时还能说没问题吗?给一堆老师发几块钱的红包还好意思吗?别的家长都意思意思了,你在教师节、春节期间不意思意思,又是什么意思呢?明知有失身份,却又积极抢家长红包的老师,或许真把家长当成了朋友,但若从来只抢不发,就有些面目可疑了。为了孩子能有个公平的环境,家长们最好别给机会,毕竟老师也是人,老这么诱惑真的好吗?
@中山日报苑广阔:现在大中小学校都已经放了寒假,在各路商家的诱导之下,春节 “红包大战”一触即发,而面对老师该不该抢学生和家长红包这个问题,不管是家长、学生还是老师,大家的观点至今仍旧莫衷一是,难以达成一致。但在我看来,我们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去看待这一问题。
第一点,作为老师,不应该忘记了“师道尊严”这句话。老师抢或者是收学生、家长的红包,对“师道尊严”有害无益,所以还是不抢为好,即便有家长或学生给自己发了红包,那么当时可以收下,但事后也应该再找个机会还回去。第二点,一般来说微信群里的红包都是几块、几毛的额度,从数量上看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再少的钱它也是钱,也是真金白银的性质。一些家长以拜年的名义给自己孩子的老师发送大额度的红包,作为老师就应该坚决拒收,以免让本为游戏的抢红包变味变质,成为事实上的送礼。第三点,多数孩子都会拿父母的手机来玩,如果家长发了红包老师去抢,或者是家长单独给某位老师发红包而让孩子看见,既有损老师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也容易在孩子之间造成攀比,因此对于日下风靡的红包游戏,作为老师,在自己的同事圈,朋友圈玩玩尚可,在家长群,师生群,还是不玩为好。
解析:微信的普及,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愈发便捷高效。“抢红包”已经成为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让人们在参与的过程中体验了刺激、分享了快乐。 那么在形形色色的师生、家长群里,教师可不可以“与民同乐”,加入到发红包、抢红包的行动中呢?
其实,教师在师生、家长群里参与抢红包(也包括发红包),虽然也是数额极小,远扯不上“行贿受贿”“收受礼金”,但毕竟不妥当。其一,教师终归是有师道尊严的,洁身自好才能受到尊重;其二,老师“抢”家长发放的微信红包,有违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其三,老师和家长之间本属于非功利的社会关系,一旦和利益扯上关系,势必有违教育公平的理念。
教师不抢学生、家长的红包看似不近人情,实际上是为了保障学生受教育的公平性。教师只有真正地做到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的职业声誉和社会认同才会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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