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初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初级雇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该岗位主要从事基层环保工作,工作强度较大,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后出生),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收专业为:环境保护类、计算机类、行政管理、法律专业、财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招收人数共18名。
5、具有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熟悉机关单位日常运作,具有环保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对应招考专业的技术职称。具有以上条件人员报名时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月17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二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见附件下载)。报名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彩色1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1809,联系人:冯惠、关楚仪。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