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穗人社发[2010]128号、[2014]2号)的规定,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程序,现将拟聘人选林穗琪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大学监察处、人事处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7年1月25日至2月9日(工作日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总成绩 |
1 | 林穗琪 | 83.34 |
受理部门:广州大学监察处、人事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投诉电话:020-39366042;39366207
广州大学人事处
广州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