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的通知”(药大研〔2014〕246号)精神,结合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特制定工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成立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二级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
组长: 顾月清
副组长:郝运学 范素文 王志祥 明广奇
成员: 王岁楼 朱雄 邓大伟 陈海燕 陈建秋
秘书: 尚玉莲
二、参加考核人员条件
按照药大研〔2014〕246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选拔程序,确定通过初审、导师审查、学院复审,经工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三、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2017年 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外语应能力考查:英语笔试,时间60分钟。
(二)专业基础考查、科研综合能力考查:考生向考核专家组做个人陈述,用PPT展示讲解20分钟。内容包括以下3个方面:(1)个人简介,含学生和社会工作经历、社会兼职、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简介等;(2)个人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介绍,含学习成绩、获奖情况。(3)硕士阶段课题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取得成果等,进入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安排等。
(三)专家围绕外语应能力、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向考生提问。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每项满分成绩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15%+专业基础考查×15%+科研综合能力考查×70%
四、考核监督和复议
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五、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5-86185754。
六、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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