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各报名点、考生:
根据浙教试院〔2016〕10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2017年4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学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二)选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报考科目,学考、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每生限报3门。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8—10日。详见附件。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学考报名对象:本省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2.选考报名对象:参加本省普通高考招生的高中在校生和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相关社会人员。
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报名信息输入时还需录入相应信息提出申请,具体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浙教办考〔2015〕84号)执行。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3—21日,在全省统一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通过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网址:www.zjzs.net)“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社会个别生在报名时请根据自己所在城区选择确认点(报名确认点选择为“××区社会个别生”)
(三)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3—25日,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在校考生,确认期间持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学校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办理报考相关确认手续。社会个别生持身份证统一到杭州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地点:本院510办公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报名费用
学考科目收费按高中学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20元(浙价费〔2013〕118号);选考科目按高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30元(浙价费〔2008〕185号)。
在校考生的报名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社会个别生的报名费用在确认当天通过支付宝进行缴纳。
五、其他
1、考生请按照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三个步骤,逾期(时)将不予办理,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