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 | 3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 30 |
合计 | 60 |
备注: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4月14日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招生网公布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正常参加我院提前招生相关考核外,还须于4月14日报名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成绩总分为50分,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