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按省人社厅要求我县将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乡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黑龙江省甘南县(不包括查哈阳农场、双河农场)户籍,35周岁(截止1982年1月16日后出生的)以下离校未就业的全国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爱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期限
1、招聘名额:15名。
2、招聘岗位分别为:
甘南镇1名、中兴乡2名、长山乡2名、兴十四镇2名、平阳镇1名、人社局2名、就业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2名、医保局1名、社保局2名。
3、聘用期限为三年,三年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岗位。
三、招聘原则
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本着岗位公开,报名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近期一吋免冠照片,并携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到县劳动就业局就业股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 1 月 15日中午11点30分,报名电话:5637103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一11:00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三)录取:从高分到低分,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并列,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放弃录取者,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户口在乡镇的考生如报考所在地岗位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户口所在地的考生,甘南镇户口的考生不加分。
4.签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合同。
四、相关待遇
高校毕业生被聘用上岗后,相关待遇按省人社厅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