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文件通知,为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与方式按照市人保局和市卫生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
(三)我区现场确认材料时间和地点:2017年1月13日(周五),上午9:30-12:00,地点:坪山区深汕路333号管委会办公大楼四楼428室,咨询电话:84622745/89377382。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考试。
(二)各单位初审时,要认真审核考生的学历资历、报考专业、报考资格、职称证书、历史考生的成绩单和原档案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等材料和考生个人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三)材料报送
1.各单位材料要按照“初级-中级排序”、“非历史考生—历史考生排序”;“医-药-护-技排序”来归类整理报送,并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表格顺序一致。
2.考生个人报名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排列好(见深圳市文件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和日期。
3.各单位对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各单位提交的审核报告须写明本单位共有多少考生报名,单位审核通过的有多少人(附名单),待定的有多少人(附名单)。
4.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除提交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外,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送材料时间。请各单位将考生材料和《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含电子文档)一并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9:30前报局办公室。
(五)网上缴费安排。初定于2017年2月14日起(准确时间请考生提前登陆网站查询),考生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进行网上缴费,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造成无法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未尽事宜按市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区卫生计生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