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应届毕业生为职员的材料清单。
1.坪山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第1页由本人填写,第2页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
2.《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信息采集表》
3.《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表》、《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单位申办)》
(原件,由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无须毕业生提供);
4.《毕业生推荐表》
(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5.《毕业生成绩单》
(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6.申报时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复印件);
7.身份证或户籍本,及1寸照片2张
(复印件,其中属选聘或公开招考且职位要求为深圳户籍的,必须提供户籍本复印件);
8.《深圳市招聘职员体检表》
(原件,人事部门提供,无须毕业生提供);
9.招考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10.现实表现及鉴定
(原件,须注明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如“法轮功”非法组织>和活动,下同);
11.专升本毕业生或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其中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属地方班毕业生的证明(原件);
12.计划生育审核材料(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选择提供):
(1)根据深圳市计生部门要求,自2015年12月起,我市办理公职人员聘任、聘用、市外调入手续时,未育、未孕人员填写本承诺书即可。
(2)已育或已孕人员须提交我市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办理的具体办法如下:
准备如下材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①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②全家户口本;③一孩生育证明(无证的,由拟引进人员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其“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中说明无证原因);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证的,由拟引进人员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其“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中说明无证原因);⑤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或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的商调函(表)或者《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⑦节育证明。49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的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⑧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拟引进人员夫妻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参照上述生育一孩情况提供材料。
(3)对属二孩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的拟聘用人员,应到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口计生局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交原件;
(4)已生育子女且子女须随迁的须提供子女户籍本复印件。
注:深圳户籍人员无论婚育情况如何,只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即可。
二、聘用社会人员为职员的材料清单
1.坪山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第1页由本人填写,第2页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注:此表仅需迁户者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须提供中专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4、文凭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最高学历为军事院校和党校文凭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确认函原件。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认为有必要核实其真实性的文凭,也可要求提供文凭验证证明。)
5、身份证、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①拟调入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含首页)和身份证;②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可提供该人集体户中户口页复印件(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具体样式见本手册附表);③如果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说明同一个人为何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且将其所有户籍资料统一为一个身份证号。④拟调动人员须为城镇非农户籍人员。)
6、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①拟招调人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的,经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如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应同时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当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具体办理程序,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②拟调人员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供证书原件以及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的复印件。在深圳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在网上公布、但未领到证书的拟招调员工,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单,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③不以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作为申请条件的人员,如在提交材料中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栏目选择了相应等级,则也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7、个人现实表现、政治鉴定(原件)
(注:由拟调入人员的调出单位出具;政治鉴定须注明拟调入人员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包括文革、六四和法轮功>。)
8、计划生育审核材料
(参照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清单中第12项)
9、《商调人员审查表》(原件)或《深圳市市内工作人员商调表》(原件)
(注:人事关系在市外者提供《商调人员审查表》,人事关系在本市者提供《深圳市市内工作人员商调表》)
10、公开招考须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招考时有要求)
11、夫妻分居人员应提交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以夫妻分居形式调入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和已迁入一方调入我市时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如:深圳市人事部门下发的“调动通知”或者《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者《深圳市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或者《深圳市劳动局招调工通知》等)。配偶可不提供第(11)项中的第②项材料。)
12、已婚拟引进人员配偶材料
(注:已婚人员除须提供本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配偶的相关材料,包括:①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复印件(验原件);②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如已婚人员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③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13、随军家属附加材料
(注:在深服役军人家属调入,还须提供深圳市军官转业安置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办理意见。例如:结婚证书、随军批复材料等。)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注:所适用条件有社保缴交年限要求的人员,须提供由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应年限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5、随迁子女附加材料
(注:随迁子女户籍信息应与拟调入人员户籍信息在同一户籍本上。若随迁子女年龄在16至18周岁的,还须提交《在校中学生证明》。)
三、聘用留学生、博士后为职员的材料清单。
说明:留学生专指首次办理留学生接受手续的人员,博士后指首次出站的博士后。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博士后同时提供出站证明,留学生同时出具教育部的学历验证证明;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其中属公开招考且职位要求为深圳户籍的,必须提供户籍本复印件);
3、选聘或公开招考的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4、直聘的提供《直聘职员编制(员额)审核表》(原件),同时提供符合直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5、《深圳市招聘职员体检表》(原件);
6、现实表现及鉴定(原件,须注明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如“法轮功”非法组织>和活动。留学归国人员的现实表现及鉴定可由本人出具“个人声明”);
7、接收博士后或留学生所需的其他材料;
8、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须国内毕业生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