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试 人 员 守 则
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4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面试人员在候考、备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备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除岗位有特别要求外,面试人员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或资料等进入面试考场。
五、面试人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
六、面试人员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三天之内登陆学院网站查看面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