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要求及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考生须到招聘组织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结果由招聘组织单位统一领取.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表》由组织单位提供。第3页贴上与准考证同底的大一寸彩色照片,并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