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各高校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和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博士后创新人才。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新计划”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新计划”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新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我校《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有关规定,“博新计划”博士后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按讲师聘用,享有学校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哈尔滨工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
(四)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度招聘“博新计划”博士后的一级学科详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附件3)。2017年2月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1-4项各准备2份;第5项准备1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5.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外送资料(论文、著作)保密审查登记表》(附件6),与《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材料一起送交相关部门,履行保密审查程序。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四(二)”中的材料1—4项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外送资料(论文、著作)保密审查登记表》(或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审查证明)一并递交或邮寄(以投递日戳为准)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外校博士毕业生:2017年3月10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2017年3月7日。
(四)学校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审核纸质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相应文档、在线提交,并依照相关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保密要求
(一)“博新计划”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三)“博新计划”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材料未经哈尔滨工业大学相关部门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四)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中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五)外校申请人申报材料的保密审查,依托拟进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或博士后流动站有关人员协助办理。
(六)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或博士后合作导师责任。
六、本校博士毕业生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依托我校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申请“博新计划”或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能超过申报总人数的20%,请申请人慎重申报。
联系人:刘堃
联系电话:0451-86418561
通信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楼420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today.hit.edu.cn/news/2017/01-10/8854150110RL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