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至3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三、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镇普通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特别备注的除外)。
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15日止
网上报名邮箱:thzz0752@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广和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组织室(217)。
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工作相关能力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连同《潼湖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起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现场审核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潼湖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五、考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知识、综合知识;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能力。
联系人:于志伟
联系电话:0752-3886001
考试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由潼湖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潼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