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录政策
(一)免笔试入学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省文化联测: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1A或4B;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4、高中阶段参加学科、技能、科技、创新、发明等任意一项大赛(含团体)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
5、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符合第2-5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免考申请表》(可在我校提前招生网下载)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材料于2017年2月2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快递方式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符合第1条免试的考生,以考试院发布的成绩为准,不需要邮寄任何材料,到时直接来我校参加通识知识和能力测试。
(二)优录奖励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出加分申请,将加分申请书(可在我校提前招生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7 年2 月20 日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或快递方式寄至我校招办,并于4月15日持证书原件到我校招办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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