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设置 |
音乐学 | 面试: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含音乐基础)(共400分) |
舞蹈编导 | 面试:基本功和舞蹈表演(共400分) |
美术学 | 素描(3小时,200分) 色彩(3小时,200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动画 |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湖南省外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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