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三)凡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自2017年1月3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网报照片要求: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者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 “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通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端口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宁波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属市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本单位报名确认;未设报名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宁波市海曙区迎凤街25号6楼611考试办公室)进行确认;属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市)区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局报名确认,具体确认时间见附表。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报名后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网上缴费,经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提交《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中级资格破格人员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仅限破格人员);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军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
(六)缴费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6日(“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缴费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至2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8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4个科目,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87)共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设置“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报名系统中显示为“专业实践能力”)两个必考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21、27、28日8时30分至10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
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日、21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五、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28-5月2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于2017年5月5-2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3年;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1年。
(三)考试时,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者。
(四)经查实收受“红包”等未满1年(不含当年,下同)者,经查实索取“红包”等未满3年者。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受卫生行政处罚未满2年者。
(七)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形。
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