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解读
【编者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6〕20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2017年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范围和规模。为使我市各级招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更好地了解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我们特就2017年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予以解读,供各级招办及相关学校参考。
一、高职单招的含义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是指经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部分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招生录取,即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自主设置考试科目,自主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和面试、评价,自主划定录取标准、自主录取。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政策。
二、高职单招的特点
高职单招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填报志愿、划线录取。
高职单招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是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不属于成人教育,也不属于自学考试。
高职单招录取后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补助政策,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及就业后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书,报到证,均与统招普通专科学生完全一样。
高职单招录取后的考生与高考上线录取的高职考生同时入学,同时毕业,入学时学费住宿费相同,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达到相关要求可以申请专升本。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
2017年全省高职单招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3月(各高校报名时间不一致,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高职单招招生方案)。
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4日,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五、招生院校和计划
经批准,2017年在川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共53所(名单见附件),参加单招的高职院校分别为: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已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等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3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尚未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但经教育厅批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院校,可在试点专业开展单独招生,且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30%内。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可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40%—60%。各院校将继续扩大中职学生单独招生的录取比例。
院校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见《招生考试报》“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六、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高职单招的工作方案、命题方案和组考方案,由具有单独招生资格院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自行制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7年高职单招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5日,考试地点安排在考生所报考的高职院校。
考试由学校根据“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形式自行组织。“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3月25日9:00—11:30,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中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结束,学校自行组织阅卷工作。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具体测试办法请考生查询报考学校网站。
七、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实行择优录取并公示。公示期满后,招生学校于4月12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如未被录取,可以继续参加高考。
八、宣传
为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2017年各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和院校情况,我市拟于2017年2月21日—24日举办南充市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我们将邀请在川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53所高职院校齐聚南充,专题召开有南充市及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普通中学、中职学校领导,高职院校分管院领导、招就处负责人参加的南充市2017年高职单招工作座谈会。同时,我们将安排各高校赴西充中学、南部中学、阆中中学、仪陇宏德中学、营山中学、蓬安中学、南充一中等7所中学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与考生、家长和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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