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6〕1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5月20、21、27、28日,纸笔作答考试时间为5月20、21日。
二、报名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考生须在2017年1月3日-1月22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预报名,于2017年1月10日-1月23日(节假日休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8室,联系电话:0456-8269103。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5元,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加收50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加收4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2017年4月28日-5月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点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四、查询成绩及打印成绩单
考生在2017年7月下旬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在2017年11月30日前下载打印成绩单。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