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务必于当天上午7:5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汕头市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十楼小会议厅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进入考场签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不得穿工作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未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保管的,一经发现,作舞弊处理。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六、考生必须按照面试题目要求,以普通话回答问题。在面试中,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