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及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6〕27号)精神,为做好本考点的报考工作,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计划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考试方式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至8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7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8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二、报考资格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确认工作
(一)预报名。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5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与要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东莞考点)报名考点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3日,报考点现场确认地址: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4楼)。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1.在校(广东医科大学、东莞卫生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在本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20日~12月31日)
2.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统一送到市考务办现场确认。(时间:见附件2)
3.非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存放在东莞市内档案管理部门的,可到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前往东莞报考点办理。(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3日)
4.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不在东莞的考生,需回人事档案所在地考点办理。
请考生注意时间期限,及时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
(三)现场确认须知
⒈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详见附件1。
⒉在审核报考材料时,凡对“省外中专”学历或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如: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需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⒊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考生(以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明地点为“报名点”的归属地)的申报材料初审及送市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工作,统一由各镇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⒋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在审核考生证件、证明材料时必须认真查验并在验证复印件;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单,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并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最后页面一起装订。
⒌报考缴费:广东省暂未实行网上报名缴费,缴费方式仍与往年一致。
⒍市报考点咨询、监督电话:23281199。
六、其他事项
(一)自2017年4月12日至5月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二)考后45个工作日将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考生的成绩合格证明及资格证不受理个人领取,统一由各报名点(单位)负责领取并分发。
特此通告。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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